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市委巡察第三組于2018年3月14日至5月25日,對湘江集團黨委進行了為期2個月的巡察。2018年7月27日,市委巡察第三組向湘江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切實把整改落實抓到實處
市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中指出集團存在的問題客觀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見要求針對性、指導性強。集團黨委對此高度重視,誠懇接受市委巡察組的反饋意見,迅速行動、立行立改,把巡察整改工作與全面從嚴治黨、推動當前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不獲取全勝不收兵。
(一)迅速部署、務求實效。7月27日上午巡察組反饋意見后,集團連夜召開黨委會議,研究部署對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全力推進巡察整改工作落實。同時,制定《湘江集團巡察整改任務分工表》和《湘江集團巡察整改時間推進表》,厘清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時間,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召開黨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班子成員深刻查擺剖析,深挖思想根源,明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
(二)強化責任、明確措施。集團黨委牢固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理念,切實履行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集團黨委切實履行牽頭抓總職能,對重點問題進行跟蹤督辦;集團紀委充分發揮監督作用,點對點安排專人就各項整改任務進行跟蹤督查,將整改的監督工作抓牢抓實。
(三)密集調度、嚴格督查。集團黨委每周至少聽取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情況匯報,集團紀委每周專題調度一次,督促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同時,迅速建立整改落實督查臺賬,對整改任務進行“掛號”,并實時跟進,完成一件,“銷號”一件。同時,集團黨委明確要求對簡單應付、推諉扯皮、整改不力的領導干部和責任單位進行問責,確保整改落到實處。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集團黨委將市委巡察組反饋的6個方面17個問題,細化為34個具體事項,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到目前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的問題
1.整改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進度緩。
整改情況: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的項目,集團積極爭取省市有關部門支持,組織專門力量加大力度推進相關建設審批程序;去年以來,集團已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其中問責集團中層以上干部3人;下一步,集團將繼續認真配合行政執法工作,積極履行完善相關手續。
2.政治規矩意識不強。
整改情況:(1)建立完善集團市管干部和非市管干部兼職檔案,徹底清查核實集團所有市管干部在集團下屬各級子公司的兼職情況。9月11日,集團黨委會研究通過了《集團公司市管干部(含原市管干部)兼職整改方案》,并規定今后集團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再兼職,確因工作需要的,由集團黨委會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兼職且兼職數量不超過1個。同時,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兼職不領取薪酬、不報銷費用的規定,加大對子公司薪酬管理和報銷管理的監督檢查力度。
(2)嚴格按照巡察組要求,固定由集團黨委辦公室專人作黨委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堅決杜絕非黨員臨時代作黨委會議記錄現象。對于僅有的1次由非黨員作記錄的情況,已由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認真核查,并簽字確認了內容真實準確無誤。
3.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況:下階段,集團黨委將繼續嚴格執行省市、新區和《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湘江集團黨發〔2017〕19號)的各項規定,扎牢扎實集團民主決策制度,進一步規范領導班子決策行為,確保“三重一大”事項均由集團黨委會、董事會集體研究決定,并按要求作好會議記錄。
4.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1)一是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堅持管黨治黨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制定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確保集團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任務目標責任到人、任務上肩。二是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集團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在全面從嚴治黨上堅持負首責、負主責、負全責,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三是黨委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分管中心或子公司監督管理,常態化落實開展廉政談話等制度,嚴格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及時填寫“兩個責任”履責情況,提交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定期審核并填寫意見。四是以上率下層層帶動,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逐級壓實到基層一線。通過開展集中廉政談話、廉政風險點排查、干部職工廉潔承諾公示、建設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等工作,層層壓實廉政責任,構建監督權力運行的“閉環”。(2)關于集團紀委書記仍然聯系人力資源中心工作的問題,目前湘江集團正在市委的統一部署下開展領導班子換屆工作,待換屆工作完成后,集團黨委將重新研究新一屆領導班子的分工,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報送市委巡察組。關于集團紀委監督不力的問題,集團紀委將進一步做好紀委“三轉”工作,加大對財務、項目、招采等重點崗位、重點事和重點人的監督力度,開展財務、招標采購等專項檢查,確保監督全覆蓋、不留死角。關于開展任前廉政談話不到位的問題,集團紀委已于2018年6月1日補談了2017年未參加任前廉政談話的同志,并做好了相關記錄。今后,集團紀委將進一步規范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的問題
1.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重要精神講話不夠深入。
整改情況:近期,集團組織了十九大精神的回爐再學習,并組織了一次集團和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十九大知識閉卷測試,及格率100%。
關于2016年10月召開的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在2016年12月集團召開的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組織進行了傳達學習,但集團沒有以黨委會議的形式進行專門的學習。下階段,集團黨委將對上級會議和文件重要精神更加高度重視,做到第一時間傳達貫徹落實,確保上級黨委決策在集團落地生根。同時,在學習形式上,首先在黨委會上傳達學習,再以黨員大會、黨委中心組學習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不以黨員大會、黨委中心組學習代替黨委會的學習。
2.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扎實。
整改情況:2018年4月,集團黨委已下發通知要求,將各黨委委員編入各直屬支部,督促黨委班子成員積極主動過好雙重組織生活。具體要求為:(1)每年參加所在黨委民主生活會1次;(2)每年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1次;(3)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三會一課”,黨員大會每季度1次,黨課每季度1次,列席支委會議不少于2次;(4)無特殊工作安排,均要參加所在支部每月組織的主題黨日活動。
3.落實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況:2017年集團公司制定出臺了意識形態工作方案,各黨委委員均與黨委書記簽訂了意識形態責任書并將責任清單具體細化到個人,但未納入績效考核。2018年度已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集團組織績效管理考核體系中,作為考核集團各子公司、各中心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重要指標,其中包括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集團班子成員述職報告。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的問題
1.黨建基礎工作離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況:(1)集團黨委已于2018年4月中上旬全部指導建立基層黨組織,實現了集團黨組織全覆蓋。下階段,集團黨委將加強對新成立基層黨組織的業務指導,督促其抓好“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黨費收繳等基層黨務工作。(2)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工作。一是加強整改。對年薪制人員的黨費進行補繳,對出現問題的支部負責收繳黨費工作的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嚴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之前發現的部分黨員黨費收繳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全部整改、補繳到位。二是加強培訓。加強對中組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的學習,讓支部組織委員明了黨費收繳標準,并嚴格按標準收取,年薪制黨員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黨費計算基數。三是加強排查。對集團各支部黨費收繳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標準變化及時更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黨管干部人才政策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堅決落實中央加強國企黨建政策三十條的相關精神,確保黨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對重要干部的管理權。繼續堅持所有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人事制度均先提交黨委會前置研究,其他人事任免、人事制度提交全體黨委班子成員審核。同時,集團黨委已明確人力資源中心總經理,待本次企業黨委集中換屆后,再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分管或聯系人力資源工作的黨委班子成員。
二是加強招聘管理、規范招聘程序。根據黨管干部的要求和工作中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招聘配置管理制度。
三是加強集團中層干部的任職管理。全面梳理集團中層干部任職情況,結合公司轉型發展、業務整合的實際,制定中層干部人員調整方案,理順各中心、子公司治理結構。
(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1.涉嫌違規領取薪酬和超額報銷費用等現象。
整改情況:近期,集團黨委將組織人力資源、財務、行政等部門,再次全面清查集團成立以來市管干部的薪酬、福利和報銷情況,做到“不遺漏一項、不少清查一分”。同時,提請上級單位對超額發放年薪問題進行認定,對于確實違反規定超額發放的工資、福利,一分不少全部退(扣)回。下階段,集團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負責人薪酬發放和費用報銷的管理。
2.頂風違紀,濫發津補貼。
整改情況:近期,集團已根據市委巡察組的要求,退回了違規發放的春節家屬慰問等費用。同時,集團召開黨委會議審議通過了《薪酬管理辦法》《福利管理辦法》《私車公用管理辦法》等制度,重新調整薪酬結構,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發放薪酬、福利。
3.公款招待違規超標。
整改情況:(1)關于五星級酒店的費用報銷問題,目前已全部清理后退回。關于酒水開支的問題,已由采購部門提供招待用酒臺賬,核定了酒水用途,均非高檔酒水且用于招商接待。下階段,集團將嚴格按照《長沙市國內公務接待實施細則》文件要求,對商務接待酒水需求實行嚴格管控。
(2)目前,集團和梅溪湖公司對2016年—2017年招待費及差旅費進行了全面清理,積極完善接待審批手續,對于超標準部分嚴格按要求退回。下一步,集團和梅溪湖公司將完善相關制度,嚴格控制招待費用,特別是嚴格實行事前審批,明確區分公務接待與商務接待,嚴格審核招待對象并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4.集團工會經費管理較亂。
整改情況:(1)根據巡察反饋問題,相關經辦人已對2017年集團本部超標準拔付工會經費的情況進行了說明,并指派專人對集團工會成立以來的所有憑證進行全面清查,對于能夠補充證明材料的補充相關依據,對于無法補充相關證明材料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從嚴問責。(2)對工會具體負責人、相關經辦人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要求其制訂《湘江集團工會經費管理使用辦法》,規范財務支付流程,嚴格經費管理。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的問題
1.違反財經制度,超標借支備用金。
整改情況:前期,集團金融財務中心已對集團本部備用金進行了全面清理,同時,集團已重新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湘江集團發[2018]82號),對備用金的使用范圍、管理原則、借支流程進行了詳細規定,全面規范了集團備用金借支及管理行為。
2.財務報賬混亂,疑點較多。
整改情況:(1)近期,集團金融財務中心對集團本部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用進行了全面清理,清退全部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差旅費用。(2)近期,集團金融財務中心對招待費沒有明細清單、憑證附件的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要求單筆2000元及以上的招待開支無附件的,由單位說明其原因并補充方案,對于2000元以下的招待開支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補充備注事由,無法說清事由的一律由經辦單位退款。(3)集團紀檢監察中心正在組織開展財務專項檢查,特別是對今年4月20日后的各項財務開支分門別類進行核查,對發現有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查處、嚴肅問責。
(六)奪取反腐敗壓倒性勝利方面的問題
1.變相提高項目征地補償標準。
整改情況:變相提高項目征地補償標準撥付到相關單位的維穩費和慰問費用,主要是為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確保項目的順利推進,完成市、新區下達的投資任務。下階段,集團將督促各子公司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堅決予以整改,不再發放此類費用。
2.工程項目方面存在諸多腐敗疑點。
整改情況:(1)一是針對遺留變更事項,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仔細核對變更事項的真實性、必要性、合理性、經濟性及變更資料的完整性,并于2018年3月27日協調住建環保局上報管委會專題研究明確了6條分類處理原則,目前正嚴格按照管委會專題會議紀要(2018年第25次)的要求依法依規完善變更審批手續,對于因主觀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先進行責任追究后再予辦理;二是針對集團公司成立后的新增工程變更事項,嚴格按照《湖南湘江新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湘新管發〔2017〕15號)等相關規定及制度執行,同時著力提高項目前期設計質量(專門成立了總規劃室負責前期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在建項目新增工程變更,嚴把程序關和技術關,并嚴格按照“先批準,后變更”的程序履行變更審批手續。
(2)針對規避公開招標、合同簽訂不規范、重復委托的問題,根據巡察反饋的各類現象和具體項目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檢查方案,逐一進行分析和核實。同時,集團紀委牽頭成立調查組對巡察組項目專題反饋的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在調查過程中如發現違紀違規的問題,不管涉及到誰,一律從重問責、從嚴處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集團的整改成效還只是階段性的,仍需久久為功,常抓不懈,確保整改實效。
(一)堅持不懈從嚴整改,確保任務絕對完成。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堅持不懈的抓好各項整改工作。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將整改成果鞏固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問題,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推動各項整改任務高質量完成。
(二)切實推動建章立制,全力構建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著眼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從源頭上防止相關問題再次發生。緊緊圍繞市委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建立健全集團各項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鞏固擴大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動集團制度建設邁上新的臺階,形成建章立制的長效機制。
(三)不斷強化督查檢查,全面推進從嚴治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加強督促檢查,延伸監督環節,加大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堅持不懈推進“四風”問題整治,始終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切實抓好監督“后半篇文章”,營造集團公司風清氣正的從業環境。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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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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